給賣淫女大學生發獎學金合適嗎?
近日,韓國女性財團為幫助賣淫女大學生自立而設立的春光基金獎學事業受到了網友的指責,引發了不小的爭議。
圖片來源:NAVER
1日,韓國女性財團透露將從本月7日開始接受為期三天的獎學金申請,申請者主要以想要脫離性交易的預備大學生、大學生等性交易受害者為對象。
據悉,如果該項獎學金申請成功的話,每學期可以獲得100萬韓元的支援,每年共計200萬韓元。
春光基金獎學事業最初創立于2012年,原本并未受到太大關注,但由于最近韓國“性別矛盾”的社會問題激化,該事業的相關爭議再次被提及并且不斷發酵,最終引發了眾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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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在韓國在線網絡社區中上傳帖子譴責道:
“賣淫是她們自己的選擇,為什么還要給她們支援獎學金呢”、“普通學生要努力攢學分才能獲得的獎學金,賣淫女憑什么那么容易就能獲得”、“還有學生一邊打工一邊貸款才能上學呢,難道他們還比不上賣淫的學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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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網友認為:“雖然名義上賣淫女性是因為收入過低才從事性交易行業,但是她們明明也可以從事其它賺錢的行業,比如夜間快遞配送等一個月也可以賺2、300萬韓元,賣淫并不是唯一選擇。”
“她們從事的是非法活動,如果將國民的稅金花在這樣的地方,對于其他努力生活的人來說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當然,也有網友認為春光基金獎學事業是韓國女性財團為幫助女性自立而創立的,賣淫女性本質上也是受害者,所以該項事業并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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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在韓國支援賣淫女性的項目已經引發過很多次爭議。
去年,韓國昌原市決定關閉西城洞一帶的賣淫場所,制定了相關地區的開發方案、賣淫女性自立支援對策等各種計劃。
根據昌原市相關計劃,將向每名自立的賣淫女性支付一年的生計維持費、居住安定費、職業訓練費等共計2260萬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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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自立的賣淫女性有子女的話,還將向每名子女每月支援10萬韓元,最多支援12個月。
甚至昌原市還與韓國土地住宅公社慶南地區本部簽訂《性交易受害者自立及居住安定支援協約》,為自立的賣淫女性提供住宅租賃支援。
以上這些支援項目均受到了網友們的議論與反對,青瓦臺請愿板上也出現了諸多不滿的請愿,要求昌原市修改相關支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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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昌原市表示,在《性交易受害者保護法》中明確規定了防止性交易和保護被害人是國家責任,國家和地方自治團體為支援性交易受害者等的自立、自救,應制定各種措施,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性、財政性措施。
賣淫女性究竟是社會弱勢群體還是犯罪的共犯,國家和政府又是否有義務為自立的賣淫女性提供支援呢?大家有什么想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