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參加2012年韓國小姐大賽的選手的母親爆料,主辦方的一名工作人員向其索要4000萬韓元(約23萬元)并承諾可以讓她的女兒獲得名次。面對此受賄丑聞,韓國小姐大賽組委會表示,這是個別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為,與韓國小姐大賽組委會無關,組委會評選一直秉持著公平的原則。
2012年韓國小姐大賽最終決賽于去年7月6日舉行,來自韓國各地的44名選手、海外的10名選手,共54人參賽。其中獲得真.善.美等獎項的選手共有7名。10月20日,一名參賽選手的母親A某向韓國媒體爆料,韓國小姐大賽主辦單位的一名工作人員在距決賽還有一周時主動聯系她,稱她的女兒很有希望獲獎,但為了保證萬無一失需要支付每名評委2000萬韓元。
A某稱,為了讓女兒取得名次,決賽的前3天她將4000萬韓元以評審團評委D某和E某的名義打入韓國小姐大賽主辦公司旗下一個子公司的法人賬號。令人乍舌的是雖然A某支付了4000萬韓元,但在決賽中女兒卻仍未能獲得任何獎項。事后她多次聯系相關公司和工作人員要求返還這筆錢,至今卻都沒有收到任何回復。
對此丑聞,涉案的工作人員表示自己從沒有向A某索賄,去年他因為個人原因離開了原來的公司,這件事情已經與他沒有任何關系。而韓國小姐大賽主辦單位則表示,索賄是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為,公司對此毫不知情,當得知相關工作人員有索賄的行為后,已經開除了那名員工。
韓國小姐大賽主辦單位稱,整件事情就是A某為讓自己女兒獲獎不惜賄賂評委,但未遂。A某的女兒沒有獲獎恰恰說明了韓國小姐大賽選拔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