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有條件免簽入境韓國 許可指南 | |
符合對象 | 無違反韓國法律記錄的中國公民 |
1. 近五年內,在韓國駐外使領館獲得個人簽證(非專門類就業、船員就業,個人擔保簽證除外)後,有正常出入韓國事實的人員。 * 基準日:在2012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間有從韓國出境記錄的人員。 | |
2.通過韓國大使館指定的旅行社,持有平昌冬奧會門票(20萬韓元以上)入境的中國遊客。 | |
3.持有中國公務普通護照的人員。 | |
*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人員在免簽入境許可期間(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正常出入境韓國,有資格申請並獲得5年多次往返簽證(停留期90日) | |
許可期限 | 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四個月) * 持平昌冬奧會門票者,自冬奧會開幕日(2月9日)前14天的1月26日起,持當日門票可免簽入境。 |
停留期限 | 15日 |
入境機場 | 仁川、金浦、金海、清州、務安、大邱和襄陽國際機場(七個國際機場) *濟州國際機場已實施免籤政策 *不包括從港口入境的情況 |
參考事項 | 1.(例外者)此前,只獲得團體旅遊或個人擔保簽證(C-3-2)、非專門就業(E-9)或船員就業(E-10)簽證的人員; 2.(有違反韓國法律記錄者)原則上不得入境 -- 此前,由於違反韓國法律而被處有期徒刑者(包括緩期執行與延期宣判) -- 有被通報處分、出境命令和驅逐出境記錄者 * 受到處分後有正常出入境韓國的事實或另獲簽證者,可以入境。 3.(持冬奧會門票者) -- 通過韓國駐華使領館指定的旅行社,至入境日前兩天(不包括週六和公休日)提交名單者可享受免簽入境。 * 駐華韓國使領館指定的旅行社應通過電子簽證中心獲得事先許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