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首爾瑞草區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涉嫌非法使用臨牀上普遍用於麻醉誘導、麻醉維持、ICU危重病人鎮靜的靜脈麻醉藥丙泊酚(propofol)的韓國女演員李丞涓、樸詩妍、張美仁愛進行了終審判決。檢方表示:“考慮到被告人服藥期限或次數及頻率,她們所犯下的罪行絕對不輕。更何況反覆做虛假陳述,刪除異丙酚診療記錄,僞造和銷燬證據等,情節惡劣。”並對李丞涓和樸詩妍各判8個月有期徒刑。對於張美仁愛,檢方則表示,被告人主張根本不知道自己服用的麻醉劑是引起社會問題的丙泊酚,這種主張不具說服力,也完全沒有反悔的態度,故判10個月有期徒刑。
檢方說,樸詩妍涉嫌使用丙泊酚126次,李丞涓111次,張美仁愛95次。但就使用丙泊酚一事,3人一直否認“上癮”或“存在藥物依賴”。
當天,張美仁愛在最後陳述中哭著道歉,再次強調她使用禁藥只是因爲“無法通過運動和調節飲食來達到演員所需的身體條件”。李丞涓哭著說:“如果知道使用丙泊酚違法,那我就不會僅僅爲了睡個好覺而使用了。”而樸詩妍則解釋自己只是因爲2007年做了大手術,之後就用藥物緩解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