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國法律規定,外國旅行社不能在中國組團旅遊,而須由中國的旅行社全權負責。行程多爲5天4夜,價格在3500元至4000元左右,比較合理。中國某些旅行社拿走絕大部分利潤,致使有些韓國的地接旅行社沒有利潤,中國遊客的不滿可能出現在這一環節。對於韓國的旅行社不賺錢也要負責中國遊客的食住行,韓國政府部門曾對此表達過質疑,但無法進行更多的干涉。韓和埈說,無論中國遊客來韓旅遊也好,韓國遊客赴中國旅遊也好,不僅僅是韓國遇到這樣的問題,去意大利、日本等世界各個國家旅遊也會發生類似問題。
爲此,韓國政府方面要做的努力是敦促韓國旅行社確保一定的合理收入,而不是通過對遊客採取強制性購物等方法來賺取利潤。韓和埈希望兩國政府共同合作加強對本國旅行社的管理。
日本的旅行社與中國採用相同運作模式,但日本遊客很少在韓國投訴。中國遊客和日本遊客的不同在於,中國遊客保護自己權益的經驗不足,中國遊客同當地旅行社簽訂的合同往往比較簡單。而日本遊客與旅行社之間簽訂的合同非常詳細,包括住什麼樣的酒店、用什麼樣的餐、出門坐什麼樣的車、幾點回酒店等都一一寫明。所以,日本遊客如果來韓國後感覺實際情況與合同內容不符,回到日本後會進行投訴,向旅行社索賠。中國遊客出發前應簽訂詳細旅遊合同,保障自己的權益。